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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第 十 九 编 经 济 管 理

第 十 九 编  经 济 管 理

    北仑区经济管理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是制订及实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包括工业、农业、商业、物资、财政、金融、教科文卫、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和劳动工资等计划,且较长时间内以年度计划为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各个五年计划分阶段的实施进行综合平衡,保障供给。建区后逐步进行系统的计划体制改革,主要是有步骤地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和比例,扩大指导性和市场调节范围;在保证必不可少部分计划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计划管理的权限,重视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活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计划工作重点由微观指导逐步转向宏观调控和社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综合平衡。计划指标项目由数量型逐步转向效益型,实行数量和效益相结合。

    规划主要包括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人口规划、街道乡镇规划、环境保护和区域风景旅游规划等,通过规划实施来进行经济管理。

    统计是掌握国民经济运营情况的重要窗口,主要是综合、工业、农业、商业、外经、交通、邮电、投资、房地产、财政、金融和劳动工资统计方面;为进行宏观调控,确定专项工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普查、科技人口普查,以及农业产量抽样调查、残疾人抽样调查、城乡住户抽样调查等,由此提供上级领导部门决策,扩大至基层为社会公众服务。

    物价管理按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的方针,1985年4月起,对商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价三种形式,改革农副产品收购政策,取消粮油统购、定购,取消经济作物、生猪和水产品派购,改为指导性议价,其他农产品一律放开。1990年下半年开始深化价格改革,推行《企业定价许可》制度,此后放开物价走向市场调节机制。

    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二个重要方面,通过企业登记、市场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项任务,来实现经济的宏观调控。

第一章 计 划

第一章     

 

1984年4月建立滨海区计划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区计划、统计、物价、工业经济管理等工作。1985年滨海区干部到小港建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前期工程、物资供应等工作。1986年初始编制滨海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七五”计划,管理全区经济运行。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工业生产计划

    1984年,随着国家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下放工业产品的管理权,特别对一般工业品的生产放宽了计划管理。宁波市管理的工业产品着重于对国计民生和地方生产建设关系较大的100种主要产品管理,涉及到区计划管理的工业产品15只,其中指令性计划2只。以后逐年减少计划管理产品数量,执行指导性管理。

    在“七五”和“八五”期间对全区工业还下达工业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计划、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技术改造贴息基金计划、工业科研、星火新产品开发计划等以指导工业的发展。

农业生产计划

    粮食、棉花、油料、生猪、鲜鱼、牛奶、茶叶、造林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副产品计划,由国家统一管理,实行指令性计划。1985年起,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部份允许农民上市自销。茶叶、生猪、水产品、城市蔬菜也改为合同定购,合同内产品保证计划物资供

应,至1990年末取消统购,自由交易。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1983年前,基本建设投资额度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管理。1983年起,由原来直接控制投资额度,改为控制投资规模和贷款额度,即实行“笼子”控制。1984年,凡国家和市下达的预算内投资和纳入国家信贷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指导性计划。是年5月,宁波市规定对市区不需征地的5万元以下的零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不超过原面积30%的拆翻建项目、产供销不要上级主管部门平衡的单项工程、投资20万元以下的集体所有制基建项目,以及商品住宅建设计划,市下放审批权,由区直接审批。对社会发展方面的项目,不再纳入市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由区直接审批。1986年起,对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实行拨款改为贷款,简称“拨改贷”。同时,对市级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凡有营业收入的均实行“拨改贷”,其他项目实行投资计划包干责任制。凡用地方机动财力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馆建设;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增添交通车辆;用养路费新建扩建公路;企业用自留资金建造职工住宅,以及全民生产企业用自留资金进行生产配套等5种项目均不纳入基建规模,简称“五不纳入”。全民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由市按分配额度切块到区,原则上由区自定,市审核平衡。1987年,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权,由1984年的1000万元以下提高到3000万元以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市级权限。

 

 

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技术改造投资计划1992年前均实行计划管理,纳入计划“笼子”。由区计划经济委员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从1992年开始,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审批,1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由区计经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经委审批。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区计经委报市经委、并由市经委报国务院经贸办审批。

    从1993年开始,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3000万元以下技改投资项目,下放到县(区)计委审批。

物资分配计划

    1984年前,计划物资基本上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由省、市或主管局实行统筹统支、平衡分配。市管的地方物资除一部分由国家调拨外,大部分由市及市各主管部门平衡调配。地方生产的化肥、水泥由区平衡分配。1984年减少统配部管物资品种和数量,减少计划分配物资,允许一部份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流通,地方和企业可自行组织安排和采购。1985年起,国家统配物资减为27种,部管物资减为496种。国家只对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燃料、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基本化工原料及重要机电设备等少数物资实行计划分配制度。省计划分配的物资主要是保证完成上调计划生产任务及省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的能源、原材料。其他由省切块到市的物资,由市切块下达到县(市、区)和市各主管局。1990年,有国家统配物资20种、部管物资8种。1993年区化肥厂、镇海水泥厂转产停止分配,是年取消计划分配,实行市场调节。

 

内外贸易及外汇计划

    宁波市编制下达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商业部门加工订货及农副产品收购计划,区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1985年起,除人民生活必需品及国家统一调拨的20种商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及6种商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外,其余市场调节。

    1985年起,国家计委所管指令性出口商品及国家下达出口贸易总额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出口商品改为指导性计划。外贸出口企业与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留成外汇各自平衡使用。区按市分配额度,从各系统、企业外贸收购值计算应分留成数,分系统列帐(1000美元以下不列帐)。各单位动用自有留成外汇,10万美元以下由市审批。1987年起,为支持沿海开放城市,国家每年拨给扩权外汇1200万美元,由市统一管理,平衡使用。 

科技及社会事业计划

    科技计划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会同区计委下达。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由区人事局、区计经委同管;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委管理;人口计划,由区计经委、计划生育委员会同管;劳动工资计划,由区计经委、劳动局同管。以上计划管理到20世纪90年代末,陆续取消。

建设用地计划

    1988年前,土地管理为地政管理主项,属区农林局部门管理。1988年区成立土地管理局,市计委设国土规划办公室,此后用地计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序列(含国家、乡镇建设、农民建房用地计划),其中耕地、非耕地占用分列指令性、指导性计划。

第二节 计划 实施

第二节    计划  实施

 

“七五”计划(1986~1990年)

     1984年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宁波市滨海区。1985年7月,国务院根据宁波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建设需要,又批准扩大了行政区域。全区辖二十个乡(镇),总面积593平方公里,总人口304201人,总耕地面积28万亩,山地43万亩,海岸线171公里。

    “七五”计划也是北仑建区第一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做好这五年工作,对于滨海区的开发建设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七五”计划的制定,全面估量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提出主要奋斗目标是:工农业总产值1990年达到8.17亿元,比1985年增长56.7%,平均每年递增9.4%。其中工业总产值6.84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0%;农业总产值1.3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国民生产总值1990年达5.18亿元,比1985年增60.6%,平均每年递增9.9%。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年均递增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5%,外贸收购总值年均递增31.7%,国民收入年均递增9.4%。至期末,实际各项计划指标都完成和超额完成,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综合指标完成计划情况: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76104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为计划51800万元的146.9%,比1985年翻一番多,按可比价格计算,年递增率为18.74%,其中第三产业年递增23.87%。国民收入64413万元,为计划41900万元的153.73%,比1985年增长242.12%,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年递增率为19.35%。工农业总产值128190万元,为计划81700万元的156.9%,比1985年增长245.94%,年均递增19.72%。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年均递增速度:工业总产值19.61%,农业总产值20.13%,外贸出口总值99.5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58%,财政收入12.85%,银行存款31.01%,银行贷款53.65%。期末总人口31.49万人。

“七五”计划主要指标

 

计算

单位

“七五”计划指标

1985年

实绩

1990年

实绩

1990年实绩比计划增长%

1990年实绩比1985年实绩增长%

五年平均

递增%

一、国民生产总值

万元

51800

32237

76104

46.92

136.08

18.74

其中:第三产业

万元

14400

5344

15582

8.21

191.58

23.87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1620

1060

2426

49.75

128.87

18.01

二、工农业总产值

万元

81700

52123

128190

56.90

145.94

19.72

农业总产值

万元

13300

10968

27443

106.34

150.2

20.13

工业总产值

万元

68400

41155

100747

47.29

144.80

19.61

三、国民收入

万元

41900

26604

64413

53.73

142.12

19.35

人均国民收入

1310

875

2046

56.18

133.83

18.52

四、财政收入

万元

5700

4055

7422

30.56

83.03

12.85

五、外贸出口总值

万元

800